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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AIYU大阪大友RXL-3-SH标准型与DML-1100-SH/RXL防爆款的主要区别

更新时间:2026-06-03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17

TAIYU大阪大友RXL-3-SH标准型与防爆型DML-1100-SH/RXL的主要区别:


一、防爆等级与认证

TAIYU大阪大友RXL-3-SH标准型与DML-1100-SH/RXL防爆款的主要区别



二、适用环境对比

TAIYU大阪大友RXL-3-SH标准型与DML-1100-SH/RXL防爆款的主要区别


三、结构与安全操作要求差异


  1. 结构差异

  • 称重系统:防爆型仪表、传感器引线、接线盒均采用浇封/本安密封处理,接头为防爆格兰头;标准型为普通插头。


  • 液压单元:两者均为机械脚踏液压(无电动马达),本身不产生火花,但防爆型对金属夹爪做防摩擦火花处理(铜合金夹块或无火花包覆)


  • 标识:防爆型铭牌附有防爆标志、防爆证号、设备保护级别EPL Gb,标准型无此标识。


2.安全操作要求(防爆型)


  1. 开盖须在安全区:更换电池或检修称重仪表只允许在防爆区外(安全场所)进行,严禁在Zone 1区内打开电池舱盖。


  2. 接地确认:使用前须确认车身导电轮与接地导静电地板/地面接触良好,必要时通过接地链/夹与接地母线连接。


  3. 禁止改装:不得自行加装非本安电子设备(如对讲机支架充电座等),不得拆除防爆密封件。


  4. 点检内容增加:除液压泄漏、夹持力检查外,每次需目视检查防爆密封是否完好、电缆格兰头有无松动、接地连续性是否正常,并记录于防爆设备点检表。


  5. 退役/维修:返回维修前须确认已脱离爆炸性环境并经清洗/惰化处理(若曾接触有毒易燃物料)。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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